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加強村干部管理,激發村干部隊伍活力,體現“真正重視、真情關懷、真心愛護”廣大基層干部,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根據中央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 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根據我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財政承受能力,建立起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社會保險和離職補貼為主要內容的“三位一體”保障機制,使村干部經濟待遇普遍落實,并且穩步提高,實現村干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定職責目標,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發展前途、退崗有一定保障的“一定三有”的目標,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提供堅強、穩固的人才保證。
二、內容和范圍
本意見所指村干部“三位一體”經濟待遇包括村干部報酬、社會保險和離職補貼。本意見適用的村干部范圍,原則上按照《安徽省村黨支部換屆選舉“兩推一選”暫行辦法》和《安徽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等有關規定和法律程序選舉、任命并且在崗的村黨組織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成員(以下稱村“兩委”成員),不包括由上級選派到村擔任職務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三、具體措施
1、繼續實行區財政專項經費補貼制度。根據包政[2007]148號文件,繼續對全區各村實行專項經費補助,每年補助每個村8萬元,主要用于村干部部分補貼發放、保險辦理、部分村級辦公經費的支出。
2、實行村干部報酬正常增長機制。村干部報酬包括固定補貼、績效補貼、崗位補貼和獎勵補貼。村干部報酬按照上年度全區農民人均純收入的2倍左右為標準,因此2009年度村干部全年報酬不低于12000元。固定補貼按全年報酬的60%由區財政承擔(2009年度報酬按12000元計算),在區財政專項經費補助中列支,并由鎮(街)按“一卡式”發放的辦法分月發放到個人。余下的40%績效補貼、崗位補貼和獎勵補貼部分由鎮(街)、村共同承擔,承擔具體標準由各鎮(街)自行確定。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一肩挑”的村干部報酬標準可適當提高,增加的補貼不得超過所兼任職務補貼總額20%。建立村干部補貼正常增長機制,每年一次按照上年度全區農民人均收入增幅相應增加村干部當年度各類補貼標準。
3、實行村干部社會保險制度。按照勞動保障部門的要求,村干部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在職期間,按照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最低繳納基數繳納保險金,保險金中集體繳納部分由區、鎮(街)各承擔50%,個人繳納部分由個人承擔。區承擔部分在區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中列支。繳納日期從2009年1月1日開始。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達到15年以上,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人員按月領取養老金。對于繳費不足15年需補繳的,如國家政策允許,在參保人員自愿的前提下,可予以補繳,補繳費用承擔比例由鎮(街)自行研究確定。對于超齡的且不能補繳的村干部,由街(鎮)制訂具體退養辦法。
4、實行村干部離職補貼制度。對于未能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且連續任職9年(滿三屆)以上正常離任的村干部,實行一次性離職補貼。對于一次性補貼,村“兩委”正職離職補貼標準原則上按:任正職末年月補貼×任職年限+任非正職末年月補貼×任非正職年限計算。其他工作人員按:任職末年月補貼×任職年限計算。月補貼標準由鎮(街)自行確定。受國家、省、市、區四級黨委、政府表彰的村干部,可適當提高補貼標準,但不能超過原有的20%。已辦理過社會保險的村干部,不再享受退養政策。實行離職補貼后,對生活確有困難的離職村干部,符合辦理低保的,根據有關規定辦理低保。
5、實行優秀村級干部政治激勵制度。積極拓寬村級干部參政議政的途徑,注重在村級干部中選拔產生各類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逐步建立從優秀村級干部中選任鄉鎮領導干部、考錄鄉鎮公務員、街鎮事業單位編內聘用的工作機制。各鎮(街)要努力挖掘和培育村級干部的先進典型,采用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報道他們的先進事跡。
四、幾點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要切實加強對保障村干部經濟待遇工作的領導,區直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互相配合,切實把村干部“三位一體”激勵保障機制落實到位。各鎮(街)要明確一名班子成員具體分管,明確專人具體負責,確保村干部報酬按時足額發放,保險統籌資金及時繳納。對違規動用村干部待遇專項資金的,視情節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經濟責任。
2、迅速調查摸底。各鎮(街)迅速行動起來,按照本實施意見的要求,對村干部進行一次全面的摸底,并且建立健全村干部檔案(包括后備干部)。通過調查,確定參保人員和享受離職補貼人員,并對所需經費進行測算,列入當年財政預算。
3、本意見從2009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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