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組辦[2010]3號
關于印發(fā)《進一步加強部機關
信息宣傳工作的暫行辦法》的通知
部機關各科室、人才辦、電教辦:
現將《進一步加強部機關信息宣傳工作的暫行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合肥市包河區(qū)委組織部
2010年5月18日
抄送:區(qū)委、人大、政府、政協(xié)、紀委、人武部辦公室
進一步加強部機關信息宣傳
工作的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加大部機關信息宣傳工作力度,全面加強各項組織工作的宣傳,樹立組織部門良好形象,營造有利于組織工作的社會氛圍,促進組織工作不斷邁向新臺階,服務跨越發(fā)展取得新成效,現就加強部機關信息宣傳工作制定以下辦法。
一、強化責任
1、各科室要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制度,大力配合、支持、參與機關各宣傳陣地建設,保質保量完成編輯、供稿任務。
2、部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同志為信息宣傳第一責任人,各科室指定專人擔任信息宣傳員,具體從事《黨建園地》的編輯和信息宣傳稿件的撰寫。
3、部機關各科室要根據工作職責做好牽頭協(xié)調、策劃重點宣傳、加強隊伍培訓等工作;要大力加強與各級各類媒體的聯系,主動協(xié)調宣傳等部門力量,加大外宣力度,做到中心工作全面報道、動態(tài)信息及時報道、重要工作重點報道。
二、具體要求
1、部機關各科室每月向《包河組工信息》報送信息不少于3條,向《合肥組工信息》報送的信息不少于2條,其中向上級報送的重要信息不少于1條,全年在省級以上組工信息刊物上刊發(fā)信息不少于1條;每月向部門戶網站提供信息不少于2條,其中向上級報送的重要信息不少于1條。
2、各科室根據《黨建園地》報紙專版的總體安排和宣傳重點,全年按3個周期輪流負責策劃、組稿,并支持、督促信息宣傳員按時保質完成編輯任務。
三、激勵措施
1、建立信息通報制度。每月對各科室在各級組織部門刊發(fā)信息及部門戶網站等市、區(qū)委組織部宣傳陣地刊發(fā)稿件情況進行通報,對排名一直落后的科室,由部領導進行約談。
2、實行年終評比制度。將信息宣傳工作納入部機關“創(chuàng)先爭優(yōu)”活動,年底進行評先評優(yōu),對表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給予表彰激勵,對一篇信息未報的科室和個人取消年終評優(yōu)資格。
3、建立部機關信息宣傳稿費激勵制度。對被采用的信息和宣傳稿件,給予其執(zhí)筆人一定獎勵。具體標準另定。